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 公告编号:2023-39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临时)通知于2023年4月28日(星期五)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5月5日(星期五)以非现场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成员9人,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行使表决权的董事9人:杨东升先生、孙雷先生、陆川先生、邵丹蕾女士、夏泳泳先生、田宇先生、耿成轩女士、况世道先生、杨林先生。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首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不超过2,000人。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4月2日,经公司内部公示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756人,此后24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公司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或因离职等原因失去激励资格,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拟向上述激励对象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将调整至预留部分。
经调整,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1,732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09,890,360股调整为109,219,000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由8,271,300股调整为8,942,66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不变。
公司董事陆川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5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董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5月5日,并同意以3.09元/股的价格授予1,732名激励对象共计109,219,000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董事陆川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5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8日
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 公告编号:2023-40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通知于2023年4月28日(星期五)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5月5日(星期五)以非现场的方式召开。公司监事会成员7人,出席会议的监事7人,实际行使表决权的监事7人:甄文庆先生、张连凯先生、程前女士、章旭女士、李格女士、蒋磊女士、许涛先生。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次调整事项属于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调整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1,732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09,890,360股调整为109,219,000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由8,271,300股调整为8,942,66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不变。
表决情况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5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相符。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3.公司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4.公司董事会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5月5日,并同意以人民币3.09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732名激励对象授予109,219,000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情况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5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8日